简单地说,保险公司精算人员根据生命表统计的死亡率来制定保险产品的费率,也就是保险的价格。成千上万的人投保时把大量的保险费交到保险公司,与此同时,又把大量的同质风险集合到了保险公司。在一定的时间段内,不可能所有的被保险人都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就利用这个时间差,进行资金投资,使其不断增值(保险公司是要赚钱,但主要是从各种投资中赚钱,不是赚您的钱,相反它还要向您分红)。这期间,还不断有人在投保,继续有源源不断的保险费涌入保险公司。在某一个时间段里当极少数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会将因这些少数人发生风险而须给付的保险金分摊在所有投保人的身上,通过这样的运作,体现保险“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互助功能。
当然,几十倍上百倍的巨额保险金一般只是那些少数的“不幸者”才能享用得到。难道你真的想得到这样一笔巨额保险金吗?我看大部份人都不想得到它,因为得到了它,一般就说明灾难降临了(当然储蓄类险种除外,您得到它了,说明保险合同到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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