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拥有了汽车,其中不乏有几个还没有驾照,但认为自己的技术不错就开车上路的,那么一但发生意外应该怎么赔偿呢?我们来看看下面这个案例。某年10月份,程某为其所有的轿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一份交强险,保险期间为一年。次年8月份,刘某驾驶该投保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他人一死一伤。刘某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要求程某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理赔责任,却遭到保险公司的拒赔。保险公司认为刘某属于无合法有效驾驶证的情形,按照交强险条款,保险公司不承担理赔责任。
我们来看看这件事情的审理过程是怎样的,在审理工程中,法院查明,刘某于1997年9月2日初始领取机动车驾驶证,发生上述交通事故时持有的驾驶证有效期至2009年8月26日止,刘某在驾驶证过期后未到公安部门办理审验换证手续。
法院认为,“无证驾驶”是指驾驶人从来都没有取得过驾驶资格和取得后被注销两种情形。根据规定,驾驶证过期未年审或未按期换证的,超过一年才会被吊销。刘某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所持驾照尽管超过了换证日期,但逾期尚不足一年,驾照未被吊销,仍然合法有效。
审理结果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原告一定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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