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由荷兰全球人寿保险集团(AEGON)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CNOOC)各出资50%组建而成,于2003年5月正式获得营业执照,在中国开展寿险业务。下面给大家介绍两款热卖产品:
海康「都来保」两全保险
产品简介:“意外”之外尽在掌握,选择多多自由搭配;本保险合同提供多达7项计划类型,供您自由选择搭配,打造安心生活。
人寿意外双重保障:本保险合同有效期间,被保险人除获得寿险保障外,遇到意外时,又同时拥有高额的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障。
交通风险多倍关爱: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搭乘陆地、海上或空中交通工具时,如果遭遇意外事故而导致身故或全残,则除获得上述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外,另外还分别可以获得不同倍数的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随时随地提供加倍安心的保障!
满期增值两全齐美:若被保险人于保单满期日的零时仍生存,则我们按累计缴纳保费的110%给付予被保险人,兼有保障及增值功能,两全齐美。
海康「全都宝」两全保险计划
产品简介:五种缴别选择全:本保险计划提供缴3年保10年,缴5年保15年,缴10年保20年,缴15年保25年,缴20年保30年,共5种计划类别,您可根据自身需求自由选择。
人寿风险保障全:身故或全残给付: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则给付5万元/份;意外身故或全残给付:若被保险人因遭遇意外伤害事故且自发生之日起180天内身故或全残,除获得上述身故或全残给付5万元/份外,再额外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5万元/份。
天上地下范围全: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搭乘陆/海/空公共交通工具遭遇交通意外伤害事故且自发生之日起180天内身故或全残,除获得上述意外身故或全残给付10万元/份外,再额外分别给付每份5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陆地/海上/空中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津贴重疾医疗全:意外住院津贴: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引起的住院治疗,则每天给付50元/份,每个保单年度累计以100天为限,保障期间内累计以2,000天为限。
重大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罹患合同约定的32项重大疾病,则给付5万元/份,本保险计划效力终止。
生存满期收益全:生存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除满期日外的每个保单周年日生存,则给付250元/份。满期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满期日零时仍然生存,则返还所有累计已缴保险费。
全都宝送福禄全:海康人寿为您倾力打造,集9大风险保障功能于一身,实时呵护您的幸福家庭,免除您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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