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病提取对象及条件 职工本人、配偶因患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九种重大疾病的。
二、大病提取证明材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新余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提取职工配偶住房公积金,应提供证明其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诊断意见书或出院小结、公费医疗报销证明或医疗保险报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提供本人或配偶的银行卡号(中、农、工、建、交);
三、大病提取时限及额度 符合大病提取条件的,职工可在大病发生当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应保留一百元的缴存余额。 注意事项: 每月月末因系统轧账最后4天不办理支取、冲贷业务。更多资讯尽在保险在线商城,保险在线商城(www.cpic.com.cn)期待您的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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