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如今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人购买人寿人身意外险为自己日后的生活提供最基本的保障。而人寿人身意外险是其中一种很重要的险种,一旦不幸发生,人寿人身意外险就能为您排忧解难。那么,让我们再来了解人寿人身意外险。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批注、附贴批单、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 投保范围
一、年龄在6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生活、工作或劳动者,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二、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第三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本公司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人寿人身意外险的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死亡的,本公司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
二、人寿人身意外险的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的,本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制定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坚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人寿人身意外险的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1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1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1项的残疾保险金。
三、人寿人身意外险的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本公司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本公司所负本条第一、第二和第三款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1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时,本条第一、第二和第三款保险责任终止。
四、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诊疗所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在扣除民币100元免赔额后,在医疗保险金额范围内,按80%给付医疗保险金。
本公司所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的责任以意外医疗保险金额为限,1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意外医疗保险金额时,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一、人寿人身意外险由哪几部分构成
人寿人身意外险由两部分构成:
纯保险费和附加保费。前者用于保险金的给付;后者用于保险公司业务经营费用的开支,二者的总和就是营业保险费,亦称毛保费。其计算公式为:毛保费=纯保费+附加保费
保险费精算现值为纯保费精算现值与附加保费精算现值之和,从而可得:纯保费精算现值+附加保费精算现值=保险金的精算现值+各项业务费用精算现值
据此情形,可分别计算纯保费和附加保费。亦即:纯保费精算现值=保险金精算现值附加保费精算现值=各项业务费用精算现值
二、人寿人身意外险有哪几类
人寿人身意外险的分类
人寿人身意外险怎样理赔?人寿人身意外险理赔标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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