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很多即将生产的准妈妈们来说,生育险的报销标准无疑是她们关注的重点。近日很多南京市民纷纷提出关于生育险报销标准的各种问题,那么南京生育险报销标准到底是什么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从今年起,南京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员个人支付比例大幅降低,同时,还增加了稽留流产、早期妊娠流产住院、宫颈环扎三个住院结算病种,以及前置胎盘伴出血、重度子痫前期两个低频并发症病种。
个人至少可少付100.5元。据介绍,顺产2001-4000元、助娩产2201-4500元、剖腹产3501-6000元之间的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由10%下降为5%,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由5%下降为0。以在三级医院为例,如果顺产只需报销2001元,之前个人需支付201元,12月以后,个人只需支付100.5元,个人负担减少了100.5元。助娩产如需报销3500元,个人负担就减少了175元。剖腹产如需报销4500元,个人负担可减少225元,如需报销6000元,个人负担可减少300元。
而顺产4001元、助娩产4501元、剖宫产6001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由55%下降为30%,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由45%下降为20%。还是以在三级医院为例,剖宫产如需报销7000元,6000元以内部分个人负担300元,6001元以上部分个人负担只需300元,比之前要少付550元。
结算办法也有所调整。门诊产前检查费用,建卡(册)起至孕20周(含20周)内的费用结算标准由400元提高至500元;孕20周后至住院分娩前的费用结算标准由600元提高到800元。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结算,达到或高于定额标准的则按定额标准结算。考虑到乙类药品调整因素,适当提高分娩定额结算指标,顺产、助娩产在原来基础上提高300元,剖宫产提高400元。分娩住院结算指标提高后,对于住院分娩出现合并症的,今后不再予以补偿。
根据临床实际需求,增加了稽留流产、早期妊娠流产住院、宫颈环扎三个住院结算病种,其中稽留流产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医院结算标准分别为1500元、1200元、1000元,早期妊娠流产住院各级医院结算标准均为900元,宫颈环扎各级医院结算标准均为1500元。
另外,还增加低频并发症病种,增加两个低频并发症病种:前置胎盘伴出血、重度子痫前期。原低频并发症病种“产后出血(出血量大于800ML)”调整为“产后出血(出血量大于1000ML)”。原常见并发症第19病种“产后出血(出血量小<等>于800ML)”调整为“产后出血(出血量小<等>于1000ML)”。
属于计划内生育,并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生育妇女,均可规定申请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1.具有所在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已经参加所在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2.具有所在市城镇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按规定参加所在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3.具有所在市城镇户籍的自由职业人员、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参加所在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4.不具有所在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与参加所在市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5.参加所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招用的所在市户籍的劳动合同制职工,其所在单位按所在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并建立个人账户的;6.参加所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具有所在市户籍的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按所在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并建立个人账户的。
生育待遇支付申报材料:1、参保用人单位填写《杭州市职工生育保险费用支付申报表》(一式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2、生殖健康服务证的申报户口联(复印件),发证单位盖章不清晰的复印件,需随带原件;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婴儿死亡医疗诊断证明(复印件);4、分娩时的住院医疗发票(复印件);5、医疗部门出具的生育医疗诊断证明(原件);6、住院或出院时,有关生育分娩情况记载的病历(原件)。用人单位必须在女职工产后或者计划生育手术后6个月内向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手续,超出规定受理时间将不予受理。
如当地已经取消发放准生证的,应由当地计生委出具相关准生证明来代替,该证明应说明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1.当地取消发放《准生证》或《生殖健康服务证》的政策情况说明;2.生育人员该次生育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