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车遇道路积水而进水抛锚,花了18万元更换发动机。日前,浦东新区法院判决道路管理方赔偿发动机修理费14万元。
今年2月16日,上海永国涂装有限公司驾驶员开着宝马车在雨中行驶到五洲大道至高东镇方向时,遭遇路面大面积积水,导致发动机等部件受损。为此,永国公司花了18万元掉换发动机。
宝马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对车辆进行了定损核赔后,对发动机的18万元损失拒绝核赔。永国公司只得将浦东工程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事发时,被告并未启用配备的泵站排水系统对事发路段等道路进行排水,且没有进行提醒。因此,作为该事发路段的所有人和管理人,被告存在管理上的过错;原告事发时未采取停车等相应措施,也具有一定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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