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到2010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这一政策的实施,让全国的农村真正体会到国家政策的实惠。只是不少人对于农村医保卡的使用和报销流程不是很清楚,这里给大家介绍一下。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徐大伯是个单身老人,他如释重负地说:“现在可好了,看病不用愁了”。
提前三个月实行新制度
继去年10月1日起在8个乡镇建立起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后,作为临安市政府今年要办的十件实事之一。7月1日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临安全市26个乡(镇)、街道中全面实施。目前,全市持有“医保卡”的农民人数已超过33万人,占农业人口总数的80%。
据临安农医办负责人介绍,今年7月开始实行的新型医疗合作制度,比去年提早了一个季度。青山湖街道、横畈镇、高虹镇、千虹乡、河桥镇、马啸乡、大峡谷镇、龙岗镇等八个乡镇作为示范乡镇,先行一步。像昌化镇实际参加户数占应参加数的85.77%,6个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占村总人数的90%,农民个人参加13279人,其中低保户191人,五保户9人,残疾人253人。沥溪村则100%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看病门槛低农民受益大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三高一低”政策后,农民受益面扩大。三级筹资额从去年的35元提高到40元,即市、乡、农户三级筹资分别为10元、10元、20元,报销比例分别上升5至10个百分点,最高补助从1.5万元上升到2万元,起报点则从1001元降至501元。并放低门诊报销“门槛”,参保农民凡在乡镇卫生院看病药费当场结报10%。横畈镇洪村村民陈伟中家是个低保户,今年他们家提早一个季度拿到了“医保卡”。自从8年前他进行肾移植手术后,需要定期做血透,上万元的高额费用使其难以承担。在这危难时刻,临安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政策安排他们全家免费参加了合作医疗,并得到了补助费15000元。
对特殊人群有特殊政策
乡镇重点优抚对象、敬老院在院老人、五保户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农民,可免缴个人缴费部分,由市、乡(镇)、街道两级财政分担;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则由市残联在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中列支。试点乡镇农民再次享受特殊“待遇”,由于今年合作医疗实施时间定在7月1日,比去年提早了3个月,因此为做好资金衔接工作,也为保护试点乡镇参保农民利益,在运行中将去年基金积余部分除去一个季度的参保费及预留一部分补助金外,其余全部返还给试点乡镇农民,包括市、乡筹资部分,所以,试点乡镇去年参保的农民,今年继续参保的只需缴纳3元。
农村医保卡报销流程
各地的报销流程多少会有所不同,这里以广东省和平县为例进行介绍,2012年合作医疗报销工作流程通知如下:
一、普通门诊补偿
参合群众在参合所在镇(中心)卫生院看门诊可享受普通门诊补偿,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30%,每人每日门诊报销限额10元,每户封顶线为〝该户参合人数×30元/人〞。
普通门诊补偿由参合所在镇(中心)卫生院在广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
二、合作医疗定点机构住院补偿
1、参合群众到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参合群众必须携带《合作医疗证》或医保卡及身份证(或户口簿)办理入院手续,出院时由诊治的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办理住院即时补偿。
镇级合作医疗办一律不得办理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补偿。
从2012年1月1日起,跨镇住院治疗(含狂犬疫苗注射)的参合群众必须在广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系统办理入院登记,出院时进行即时补偿。其补偿金额由(中心)卫生院所在地的镇级合作医疗办核实后直接划拨,不再跨镇结算。
2、在具备实行住院即时补偿条件的省内(含儿童重大疾病救治定点医院15间)、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参合群众携带《合作医疗证》或医保卡及身份证(或户口簿)办理入院手续,诊治的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办理了住院即时补偿的,由我中心同相关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3、参合群众在不具备实行住院即时补偿条件的县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出院后1个月内,携带必备的报销材料(《合作医疗证》或医保卡、身份证或户口簿、住院证明、费用清单、收费收据或发票、个人银行帐户首页复印件)到镇合作医疗办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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