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通讯员集法宣记者应洁)陈老伯家的耕牛被一辆重型货车撞死。为索赔,陈老伯与事故责任方对簿公堂。近日,集美法院受理了这样一起交通事故纠纷。
陈老伯家住324国道旁边。今年1月的一天,陈老伯牵着自家的耕牛回家,路上一辆重型货车急速驶来,撞死耕牛。经集美交警大队现场勘查认定,重型货车司机应负事故全责。事故之后,陈老伯因惊吓过度多次到医院检查,又因耕牛死亡,田地多日未耕,蒙受了经济损失。
与事主多次协调未果,陈老伯于2012年6月26日将货车司机、车主及保险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耕牛损失、耽误春耕损失及医疗费等共计2万元。货车车主对陈老伯的诉求无异议,但保险公司却认为,耕牛的损失应换算成等重牛肉价格计算,而耽误春耕农作物损失属于间接损失,没有直接凭证可量化计算,不予以赔偿。
经法官多次调解,陈老伯降低了索赔金额,案件得以成功调解。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