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的大病医保政策在市民的殷切期待中出台了。6月《东莞市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公布,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3 .5万元,最高支付限额可达30万元。据测算,这与基本医保的待遇相加,若用足政策,一年累计支付限额可达50万元。用人单位和参保人无需另外缴纳任何费用,就可以享受相关待遇。目前该办法正在征求意见阶段,预计9月1日起实施。
自付超3.5万可申报大病医保
今后所有参加东莞市医保的参保人,只要符合基本医保享受待遇条件,将可以按规定同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根据规定,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3.5万元。这就意味着,参保人自付的住院和特定门诊的医疗费用,一年内累计超过这个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可以由大病保险资金按规定支付。
但支付的额度也有限制,大病医保支付的医疗费用不得超过本人参保期内的最高限额。根据参保期限的不同,最高支付限额从10万到30万不等,具体为:
此外,大病保险还实施分段支付,超过起付标准,不足或等于10万元的合规医疗费用,支付60%;超过10万元,不足或等于30万元,支付70%。
用人单位无需另外缴费
即将出台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是在东莞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延伸出来的另一项医保险种,是为了有效减轻市民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减少“因病返贫”而给予再次补偿的一种机制。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免费赠送全市医保参保人的一项“福利”,用人单位和参保人无需另外缴纳任何费用,就可以享受相关待遇。
据介绍,参加东莞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同时参加大病保险。如果没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就不能单独参加大病保险。
新农合20类大病医保今年全面推开
从国家卫生计生委获悉,2013年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机制将进一步完善,儿童白血病等20类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将以省为单位全面推开,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等病种将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范围。
东莞制定原则是“保基本”
东莞市社保局医保科科长袁鹰表示,“我们还考虑到如果支付比例提高了,那么病人选择的医疗费用也会有提高的趋势,这样对大病医保资金也是一个不小的压力。如果我们一开始就把待遇提得很高,以后就很难降下来,只有通过增加缴费的方式来保证和提高待遇,这样社会负担也会加重。我们综合权衡下来,把支付率暂时定为这个标准。”
此外,市社保局副局长张亚林指出,“各城市的支付比例不同,与各地的缴费标准不同有关。钱交得多,提供的医保待遇就会高一点。”东莞基本医保政策的制定原则是“保基本”,保证大多数人能够交得起医保,所以保费很低。“如果我们要求既要交很少的钱,又要享受很高的医保待遇,这样对医保基金压力就很大。”但他也表示,如果以后这部分资金能够顺畅地运转,会考虑适当提升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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