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人的规范展业直接关系到投保人的利益、保险公司的声誉、市场的有序发展。因保险代理人的不规范展业行为而引起的投保人投诉案,在整个投诉案件中占比相当高。保险公司加强对保险代理人的管理责无旁贷,但作为投保人对保险代理人的展业行为有大致的了解,也能有效防范风险。一般而言,保险代理人规范的展业行为大致包括以下几点:向投保人出示展业证书以证明自己的有效身
份、如实介绍保险产品的特性、向投保人说明保单中的各种注意事项、明确投保人自身签名的合法性、必要性,等等。一些投保人投保后会之所以发生种种不尽如人意之事,常常是在一些基本注意事项上采取了不闻不问的态度,结果叫苦不迭。常见的现象有:不向保险代理人提出出示代理证书要求,结果,一些没有代理人证书的试用业务员或者压根不是保险从业人员者却顺顺当当地签下了保单,等到理赔事宜发生,才方知所购保险并非自己所需,这种现象业内称之为“挂单”。在个别保险代理人花好稻好的说词中,签下了保单,但一拿到保险合同却是另一家保险公司的,这种移花接木的方式,业内称之为“飞单”。
因为保险代理人是亲朋好友,干脆连买的是何种保险产品都不问,签了大名了事,结果所买的保险产品离自己的要求相去甚远,压根不是自己所需,想退保却要受损,苦果只能自己吞下。还有比上述更离谱的是,一些投保人连签名这一购买保险过程中重要的一环都省略掉,全权委托保险代理人一手操办。结果轻则反目,重则上法院对簿公堂,劳民又伤财。一些人以许诺优惠的条件为名,推销境外保险公司的保单,且不说许诺的条件不能兑现,仅就推销这种“地下保单”本身就是违法的,结果当然上当受骗。“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一些投保人买了不合适的保险产品后,常常发出这样的感叹。恕我直言,与其发出感叹,还不如反问一下自己:我为什么会受伤?查查保险代理人的展业证书、问问保险产品的具体保障范围、自己签个名,这些都是投保人举手之劳的权益,为何不轻而易举地履行一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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