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在这里跟大家介绍一下,根据最新的消息,在中介的监管方面,保监会在2010年主要发布了下述规范性文件,对中介行为进行监管。
(一) 首先第一点就是要来了解一下,关于这个依法严肃的处理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机构和责任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中介〔2010〕248号)
其次我们再来看看这个,主要规定的查处相关的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的违法违规的行为,应当依法同时处罚违法违规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员,同时,通知对相关责任人员范围进行了规定。在对保险公司和责任人员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应当根据《指导意见》追究责任。
(二) 关于规范保险公司相互代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中介〔2010〕325号)
通知主要明确保险公司在住所地以外的省级行政区设立后,可不逐级设立分支机构,直接或者利用包括相互代理在内的中介渠道开展业务。
(三) 关于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中代理人、经纪人佣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中介〔2010〕507号)
通知规定保险代理人和经纪人提供中介服务收取的佣金,由当事人依法协商确定,但需对保险公司中介业务佣金支付是否合法、真实进行监管。此外,明确了行业协会或自律公约规定的佣金上限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四)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中介〔2010〕544号)
通知主要要求各保监局进一步加大对保险营销人员的管理问题和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追究所属公司及其上级机构以及有关负责人的管理责任。要求各公司承 担管理成本,禁止将相应的管理费用转嫁给保险营销员。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业和公司管理措施应按市场化、社会化原则推进。
(五) 关于严格规范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激励行为的通知(保监中介〔2010〕1333号)
通知要求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只能对在本机构连续执业两年以上的销售人员实施股权激励。实施激励时,不得对激励方案进行欺骗或者误导性宣传;不得诱导销售人员为获得激励而购买自保件、借款买保险等;不得以激励为名向客户赠送股权、返还不正当利益。
(六) 关于改革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的意见(保监发〔2010〕84号)
意见要求各保险机构及中介机构应依法理顺和明确与保险营销员的法律关系,减少与保险营销员的法律纠纷,切实维护保险营销员的合法权益。鼓励保险公司和保 险中介机构积极探索新的保险营销模式和营销渠道,鼓励保险公司投资设立专属保险代理机构或者保险销售公司,鼓励包括外资在内的各类资本投资设立大型保险代 理公司和保险销售公司。
那么到了最后到家再来知道一下,在2010年,中国的保监会一直在继续贯彻新《保险法》的精神,对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的同时,根据保险市场发 展和监管需要,颁布了大量新的监管规定。据统计,2010年保监会共颁布了约10个部门规章及50多个规范性文件。笔者现就其中较重要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作如下盘点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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