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9月18日)下午,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下简称“《办法》”)相关情况。
据了解,《办法》具有三险合一、多层保障和分类享受等特点。具体内容方面也具有多个亮点,如职工医保的参保范围、缴费标准和个人账户计入标准维持现行规定不变,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均提高了最高保障额度,“骗保入罪”成为现实等。为配合《办法》实施,有关部门正在制定若干配套实施细则和政策,确保《办法》从明年1月1日起顺利实施。
《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主要特点三险合一将原三个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分别调整的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三项医保制度,纳入《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统一规范,并将原有的三项医疗保险整合为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两项保险,其中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整合了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多层保障《办法》规定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统一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三层保障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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