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企业办理职工增加时应提供哪些资料?
企业经办人员办理企业职工增加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到其单位投保的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分中心即时办理参保手续。
1、参保人员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录用职工登记表》或《录用职工名册》;
2、新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原投保分中心出具的《变动通知单》或停保单;
4、单位公章。
注:录用职工登记表、录用职工名册为沈阳市(区)就业局签发的用工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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