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台市人社局《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自2013年度起,烟台市对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较重的城镇居民实行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补偿我市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已出台,
与去年相比,补偿起付线有所降低,参合人员住院补偿封顶线从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进一步加强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宫颈癌、小儿苯丙酮尿症等35个病种的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工作,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
按照规定,这35个病种的患病儿童住院治疗的,在省、市级医疗机构限额范围内的实际医疗费用,由新农合基金分别按65%、70%的比例进行补偿;门诊治疗的,统一按限额内实际医疗费用的80%进行补偿,不设起付线,不受基本药物目录限制。
此外,对民政部门认定的大病困难儿童,还将在新农合补偿基础上,由当地民政部门再按住院和门诊费用的15%予以救助。同时,还对慢性病及特殊病种大额门诊医疗费用给予补偿。
M6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