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市医保中心发布关于福州市医保卡向卡过渡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今年9月1日起,已领取社保卡并已在医院或药店正常使用的参保人员,原医保卡停止使用;未领取社保卡的参保人员仍可使用原医保卡结算就医、购药费用;新参保人员未能及时领取社保卡,如发生医疗费用,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参保人员可登录福州医保网站,点击右下角“社会保障卡”进入社会保障卡页面,选择“社会保障卡(市民卡)制发卡情况查询:按个人查询”,输入身份证号码后可查询社保卡制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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