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维护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18号)和省政府《广东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粤府〔2013〕9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