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和农村牧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1〕133号),结合我市实际,市人民政府决定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新型农村牧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制定本实施办法。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
全国理赔热线
( 周一至周五 09:00-18:00 )
微信扫码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