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社会保险委员会全体会议纪要的通知》(温政办〔2016〕57号)精神实质,经市人民政府愿意,现就城区2016年度社保缴费规范通告以下: 一、已推行五费合征单位的公司职工基本社会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保、失业险、工伤险、生育险单位月缴费数量依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区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试行办法的通知》(温政办〔2008〕151号)精神实质实行,未推行五费合征单位的公司职工基本社会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保、失业险、工伤险、生育险单位月缴费数量按申请的所有员工职工薪酬明确。公司职工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失业险、工伤险、生育险员工本人月缴费数量按员工自己上本年度月平均工资申请,员工上本年度月平均工资高过上本年度我省全社会发展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310元300%的,按300%明确,小于上本年度我省全社会发展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310 元60%的,按60%明确;职工基本医保员工本人月缴费数量按上本年度我省全社会发展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310元明确。公司职工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4%,本人缴费比例为8%;职工基本医保住院治疗综合单位缴费比例从5月1日起由原先的6%下降为5.2%(4月份仍按6%实行),门诊统筹单位缴费比例为3%,在职人员员工本人缴费比例为2%,国家公务员个人帐户单位缴费比例为2%,在职人员国家公务员个人帐户本人缴费比例为2%;失业险单位缴费比例从5月1日起由原先的1.5%下降为1%(4月份仍按1.5%实行),本人缴费比例为0.5%;工伤险单位标准利率按领域风险类别区划,并开展相对波动;生育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8%。 二、依据《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要求,灵活就业人员工作人员基础社会养老保险月缴费数量按上本年度全省员工月平均工资5368元的80%明确为4294.4元,有标准的工作人员还可以在上本年度全省员工月平均工资5368元的80%至300%中间明确缴费数量,缴费比例为18%。灵活就业人员工作人员基础医保月缴费数量按上本年度我省全社会发展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310元明确,法律规定劳动者年龄层的灵活就业人员工作人员缴费比例为从5月1日起由原先的11%下降为10.2%(4月份仍按11%实行),在其中住院治疗综合缴费比例为5.2%(4月份仍按6%实行),门诊统筹缴费比例为5%。 三、行政机关工作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数量和比例依照《有关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行政机关工作单位工作员社会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的决策>的实施方案》(浙政发〔2015〕25号)、《有关行政机关工作单位社会养老保险体制改革多个难题的处理决定》(浙人社厅发〔2015〕153号)文档实行。行政机关工作单位工伤事故、生育险月缴费数量暂按上本年度我省全社会发展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310元明确,工伤险单位标准利率按领域风险类别区划,并开展相对波动;生育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8%。工作单位失业险月缴费数量暂按上本年度我省全社会发展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310元明确,失业险单位缴费比例从5月1日起由原先的1.5%下降为1%(4月份仍按1.5%实行),本人缴费比例为0.5%。 四、国家公务员诊疗补贴月缴费数量按上本年度我省全社会发展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310元明确,单位缴费比例为8%。 五、务工者医保月缴费数量按上本年度我省全社会发展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310元明确,单位缴费比例为2%。 六、大病医保援助保险缴纳规范为退休职工每个人每月一元,在职员工每个人每月5元。 七、各个区行政机关、全额的付款工作单位和省下属在温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单位离休干部年医疗费用交纳规范为73584元。 八、城区二等甲级之上改革伤残军人年医疗费用交纳规范为27084元;离休人员其无收入来源的直系亲属年医疗费用交纳规范为21667元。 所述规范从2016年4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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