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业保险我从人事厅获知,日前,人事厅、发改委、陕西省财政厅、省国土厅协同下达通知,对贯彻落实我国被征地农民报名参加基础社会养老保险相关现行政策难题做出规定,确立社会保障费筹集资金方式和缴纳规范,保证被征地农民社保补贴资产贯彻落实。 通告规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所需资产,正常情况下依照《有关进一步健全我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发展社会养老保险的意见》“谁征地、谁确保及政府部门、团体、本人一同注资”的标准筹资。无论一切新项目征地,商业用地企业务必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按1亩不少于1万元的规范纳入征地成本费按照规定缴纳。被征地农民报名参加基础社会养老保险政府补贴一部分,从本地所征收的社会保障直接费用税前列支,社会保障费不够的,从国有土地有偿服务应用收益中处理。 《意见》下发后动工基本建设的铁路线、高速路重特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涉及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花费的,由基本建设方或中、省商议明确的缴纳方按《意见》要求的下限(1亩1万元)纳入征地成本费,陪同征地房屋拆迁补偿资产一并贯彻落实并向人社厅单位特定的财政局专用存款账户缴纳。 《意见》下发前,铁路线、高速路重特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动工时,当地政府并未颁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现行政策和缴纳规范的,不会再补交此项花费;早已颁布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现行政策和缴纳规范的,按当地政府的有关现行政策和规范实行,但最大不可提升1亩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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