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人事厅下达《有关贵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保险待遇享有人员同意补缴花费相关难题的通告》,确立已领到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按同意标准可一次性补缴花费提升个人账户累积,提升待遇水准。 通告确立,补缴目标为我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保险待遇享有人员,申请办理补缴办理手续的起始時间为下达通告之日起至2017年12月15日,分成5000元、10000元、15000元、20000元、25000元、30000元六个级别,本人独立挑选级别一次性交纳,有补缴意向的缴纳社保人员,可带上身份证件或户口本、社会保障卡等身份证件向乡(镇、街道社区)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部服务站申办一次性补缴业务流程。本人补缴花费所有记到个人账户,待遇依照《贵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相关要求计发和承继,并与原个人账户养老保险金合拼派发,本人补缴待遇从补缴之日起下月派发。 贵州省颁布补缴现行政策,致力于进一步处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保险待遇享有人员因个人账户无累积或累积较少造成 养老保险金水准稍低的难题,合乎缴纳社保人民群众实际权益和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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