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在买房时,常常会遇到开发商以认购、排号、VIP卡等方式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购款等费用。
到底哪些费用才是购房者该交的?哪些费用交的是冤枉钱?房管局相关人士给了7点建议给购房者。房管局相关负责人给了我们权威的解答:市民购房,除了依合同交纳购房款,及在合同中委托出售人代收代交的相关房屋权证登记费用(包括契税、专项维修资金等7大类费用)外,其余在合同约定外向购房者收取的任何费用,均为 巧立名目 的费用,购房者可拒付,并可以拨打相关电话进行举报。
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以上相关收费类别和相关标准以发改部门正式颁发的《收费许可证》为准。任何个人、单位不得违规私设收费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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