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广大居民: 自2015年8月19日起在我办辖区范围内开始办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2015年度新参、续费工作,具体办理事项安排如下:一、办理时间:2015年8月19日—2015年9月8日。
二、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三、参保对象和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四、缴费档次是个人缴费标准,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
五、参保所需要提供的材料:1、办理参保手续所需要的材料: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3份,证件照1寸4张。望广大居民见到通知后相互转告积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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