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下午,上海市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郑锦在发布会上介绍,针对大家关心的境外回国人员新冠肺炎输入病例医疗费用支付问题,经向相关部门问询,现将有关政策明确如下:
一是境外回国人员输入病例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部分财政给予补助。
二是境外回国人员输入病例中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参加了商业健康保险的人员,由商业保险公司按合同支付。
对境外回国人员输入病例中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人员,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法律法规给予医疗救助。下一步,我们将与国家政策做好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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