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武汉市医保局公布了大学生医保指南,对大学生关心的医保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一、我市大学生纳入武汉市城乡居民医保
据悉,从2009年起,我市正式将大学生纳入到武汉市城乡居民医保。覆盖我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分校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及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全日制研究生。
我市大学生每学年度个人缴费标准执行我市城乡居民当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与我市城乡居民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一并公布。大学生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行政府补贴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机制。个人缴费部分原则上由大学生本人和家庭负担,有条件的高校可以对个人缴费给予补助。
大学生参保缴费后,其医保待遇享受时间为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大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参保后,不设等待期”,可以说,大学生一进学校,就可以享受医保待遇。
二、参保手续由高校科研院所集中办理
记者了解到,我市大学生参保手续,由高校科研院所集中办理,医保费也由其代收。大学生办理门诊重症申报、转院治疗、费用报销等手续,也由所在高校科研院所代办。
我市已经建立大学生普通门诊统筹制度。每年,我市按照高校参保学生人数制定标准,将普通门诊医疗资金拨付给各高校科研院所,由其统一管理,包干使用。各高校科研院所按不低于70%的门诊报销比例制定政策,报市医保经办机构备案。
参加居民医保的大学生,不发放医保卡,看病时,只需携带和出示身份证即可(门诊重症疾病还需持门诊重症专用病历)。参保时,大学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已被输入电脑并设定,工作人员将患者的身份证号输入电脑后,应由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会被自动扣除,大学生只需交个人承担的费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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