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医疗理赔申请都要哪些资料呢?小益来介绍下吧。
意外医疗保险是指承保被保险人遭受到意外伤害所产生的治疗费用的保险。但若因意外伤害所产生的非网络医院之住院医疗费用,以及任何与治疗无关之费用,如陪人费、膳食费和其他的因合同除外的事故引发的医疗费用,将无法获得理赔。
理赔申请需要的证明和资料:
1、保险单、关爱相随卡、保险费收据及其他保险凭证;
2、有关部门的事故证明;
3、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身份证明及户籍证明;
4、被保险人死亡,须提供公安部门或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书;
5、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6、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疾,由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残疾程度鉴定书;
7、医疗费、医药费原始单据(药费须附处方)及结帐单明细表、医院诊断证明书(写明诊断病症的中文全称、简单病史及治疗过程);
8、如为代理人申领,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意外医疗保险赔只有符合下列范围才能进行赔付。
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死亡给付是全部给付。
2、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按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残废保险金。残疾给付是分付。
3、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付。医疗给付规定有最高限额,且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4、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通常情况下,理赔所需材料如下:
1、理赔申请书;
2、保险合同原件;
3、被保险人有效身份证件;
4、诊断证明/出院小结;
5、住院费用原始发票及费用明细清单。
之后由保险公司审核,保险公司在所有单证齐全的情况下,在一定时限内会作出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下达赔偿或拒赔通知。
最后领取赔偿款,查收保险赔付金在接到齐全的理赔资料后,经保险公司审核资料无误后将审核结果及理赔清单发送核对,若无异议保险公司会将保险赔付金划入帐户。
提示:建议在购买保险去专业的第三方平台保险网咨询,还可以与专业的当地保险代理人进行交流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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