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电影我不是药神,让很多人都认识了重疾险。重疾险中有部分产品是有多次赔付功能。我们来看看是不是适合选择这类产品。
首先,先了解一下什么是多次赔付?多次赔付,通常是将重大疾病分为两组或者几组,每一组均为有关联疾病,只要确诊其中一组病就可以理赔,不过同一组病只能获赔一次,所患的重大疾病在不同组别中才能再获赔一次,而且每一组别患病理赔是需要时间间隔的(这个具体需要看保险的条款,有的三年,有的五年)~~多次赔付的特点在于,出险之后,合同依旧有效,保障继续,并且,有些产品会推出重疾豁免功能,即发生了一次重疾风险之后,豁免剩余保费,保障依旧。而传统的单次赔付,理赔一次,合同就终止,而且后面都不能购买重疾险,因为对于保险公司来说风险太大了,那么接下来的时间里,再发生重大疾病,风险只能自己承担了。
很多客户咨询重疾险的时候,经常会问到一个问题:重大疾病的病种是否由保险公司说了算?保险公司说几种就几种?。。。。。。这个问题比较好解决,现在国内的险企使用的标准是:采用2007年4月3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宣布保险行业于即日起开始使用统一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及《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简称“《规范》”),意思就是国内的所有重疾险产品必须包含这25种重大疾病,其他的病种可以由保险公司自行添加。
无论男性还是女性,恶性肿瘤的发病率是最高的,其他高发疾病为中风、肾衰竭、急性心肌梗塞,除了这4种疾病以外,还有重大器官移植术,和冠状动脉搭桥术这两种手术,刚好与保监会规定的重大疾病对应上。那么问题来了,该如何分组才是科学的方式呢?保险公司设计的产品分组就决定这家公司对客户服务的满不满意。在ACC201年会议上,丹麦研究人员的一项研究结果夺人眼球,这项研究发现,与普通人群相比,曾经发生过心肌梗塞的人罹患癌症的风险明显增加,心梗发作6个月内特别明显,以肺癌和膀胱癌风险最高。换句话说,重大疾病之间的相关性是很高的。
按照分析来看,重疾的科学分组就是把患病率最高的几种病分开放在不同的组别中,如果罹患了一种疾病导致相同组别的保险终止,那么其他组别的保障责任是继续有效的,这样对于消费者来说是更加负责任的。在医疗技术的发展,大病治愈率越来越高,初次大病愈后,再次患病的可能性也并不是不存在,特别是有家族病史人群,比如家庭成员都曾罹患过不同的重疾,那么自己得1种以上大病的概率也会高,投保多次赔付的重疾险比较合适。
提示:建议在购买保险去专业的第三方平台保险网咨询,还可以与专业的当地保险代理人进行交流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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