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日益普及,人们的保险意识也越来越高。重疾险是人们较为熟悉且关注度也较高的险种之一,在人们选购重疾险的过程中,产品和理赔都是大家最关心的两个重点。今天我们就结合案例来聊聊重疾险的理赔---首次确诊和首次发病有什么区别?
一、案例分析
京的李女士去年5月份投保了一份重疾险,这份重疾险等待期为180天,在等待期期间李女士参加了公司组织的体检,医生告诉她疑似患有宫颈癌,建议她到医院进行详细检查。李女士由于工作原因过了几天才到医院检查,这时保险已经过了等待期,医院检查结果显示她的确患有宫颈癌,符合重疾的理赔条件。李女士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却遭到拒绝,不得已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过3次庭审判李女士胜诉,保险公司应赔付相应保险金。
为什么李女士能够赢得这场官司?最主要的原因是保险合同中规定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等待期)后,经医院初次确诊的重大疾病予以给付保险金。
二、首次发病与首次确诊的区别
从字面意义上看,首次发病是指被保险人所患疾病初露端倪,但是不能确定是否真的患有疾病;首次确诊则是指经过专业医疗机构诊断后确定患病。在没有具体情境时无法看出两者的区别,将这两个词代入保险合同中就可以看出,其中包含着对保险公司赔付责任的判定。我们都知道买保险是否可以获得赔付需要符合理赔条件,保险条款规定不外乎两种:等待期过后首次发病或者首次确诊。
拿上述案例中李女士的经历来说,她之所以能够胜诉是因为合同规定等待期后首次确诊即赔,而她体检时发现自己疑似患病,后来误打误撞地在等待期后采取医院检查并确诊,这就符合了保险合同的规定。对于她来说,如果合同规定等待期后首次发病才赔或者她在等待期内就去医院检查确诊,那么这场官司的结果就不一样了。因此我们应该注意保险合同中是首次发病还是首次确诊,等待期有多久这些问题,否则自己的权益将遭受损害。
*保险常识小贴士:
1、重疾险等待期有何作用
重疾险等待期又称免责期,是指签订保险合同之后的一段时间之内,即使被保者有发生保险保障范围内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也不会承担保险金的赔付责任的,这段时期被叫作等待期。
2、为什么重疾险会设置等待期呢?
主要是为了防止被保者带病投保骗取保险金的事情发生,这样对保险公司和投保者的权益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的。保险是依据风险共摊的原则来赔偿的,也就是说把没有发生保险事故的投保者的一部分钱赔支付给发生了风险的投保者。为了公平,为了防止投保者的带病投保,再保险合同中设置一个“等待期”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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