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保险公司离职的韩某向原公司客户推销“只有内部员工才能买到”的理财产品,导致众人纷纷上当。近日,上海市静安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韩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处罚金1万元。
韩某于2012年8月至2013年5月间,谎称投资理财产品,以虚构的“上海深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与多名被害人签订“直存款协议书”,先后骗取金额达33万元。2014年6月,韩某被警方抓获。
年过六旬的王女士是韩某的老客户,曾在韩某处帮她孙子买过保险。2012年12月起,韩某隐瞒了自己已离职的事实,多次上门找王女士推销理财产品。“银行因投资开发浦东机场将发行一款理财产品,只要将钱存入银行,除了3.3%的年利率之外,还能额外获得保险补贴的9%的利息!”韩某鼓动道,“现在购买还有礼品可以送!”王女士心动了。
2013年1月,韩某陪同王女士到该银行开户、办卡,还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开通了网上银行。当天,王女士存入5万元。4个月后,韩某又找到王女士,以晋升经理为名,说服她再次购买了5万元理财产品,这一次是在ATM机上操作的。
期间,韩某送了王女士一根10克的金条以及一台平板电脑作为之前承诺的“礼品”。但王女士依然对自己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心存疑惑。当她提出要见保险公司经理时,韩某百般拖延,最后找了他人冒充公司经理,以虚构的“上海深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与王女士签订了一份《直存款协议书》,给她吃了一颗“定心丸”。
2013年5月底,韩某以“投资9万得10万”为噱头,再次哄骗王女士在ATM机上存入9万元。
2013年9月,韩某所在的保险公司派人上门告诉王女士,韩某已经离职,以后将由其他人负责她的保险业务。王女士马上打电话给韩某。韩某解释说保险公司有点误会,并给了王女士一张农业银行的存款单说:“你放心,我这里有30万元的存款给你做抵押,还怕什么!”
王女士越想越不放心,到银行一查,发现韩某抵押的存款单是假的。之后她又到银行查询账户情况,这才发现之前存入的19万元早已被韩某通过网上银行的形式转走,遂报警。除了王女士,韩某还以“平安保险收购了深圳发展银行”、“年利息10%”等理由吸引另外两人购买所谓的“理财产品”,分别骗取卞某9万元、陈某5万元。
审理法官提醒,韩某的骗局并不难识破,只要到保险公司、银行稍加询问便可知真伪,但王女士等人在连收据都没有的情况下便轻信他人,一方面是受了“低风险、高回报”的诱惑,另一方面也是源于对投资理财的认识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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