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记者从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获悉,2009年,洛阳市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妇女儿童已达38.2万人,有2.1万妇女儿童报销医疗费用2918万元,享受到实惠。这也是《洛阳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01年—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中的一项重要内容。9年来,《规划》所监测的妇女儿童健康、教育、环境和法律保护等方面278个指标进展顺利,每年至少有2万名妇女脱贫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2‰以下等部分指标已经提前达标。
为使更多妇女儿童得到实惠,洛阳市将继续加大投入。如:2009年,市财政部门筹措手足口病防治经费671.2万元,甲型H1N1流感防治经费56万元,全力保护妇女儿童身体健康。另外,洛阳市计划生育事业费人均已达2.4元。会议还对洛阳市统计局等33个“洛阳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和李向红、王爱芳等48名“洛阳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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