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作为转移医疗风险的有效途径,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购买了相应的医疗保险后,一些医疗保险报销的知识也是必须了解的。医疗保险在理赔时需要哪些材料?具体流程是怎样的?此外,异地医疗保险又是怎么报销的?这节课我们就一起来看看!
一、保险理赔时应出示的医院相关材料
凡是在门诊或者住院期间的所有清单、检查单都是要保留并且盖上医院的印章的。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治疗费用清单、费用收据、病例复印件、各项检查单、诊断证明书等。
二、具体办理流程
1、办理诊断证明书。若是在门诊看病,确诊后让医生填写病例,并与医生说明情况,让医生写一份诊断证明书,再盖上医生的印章。若是住院,千万别忘了带上盖有医院印章的出院小结。
2、其他就诊材料:在就诊期间进行各项常规检查的化验单、心电图等报告需要保管好。
3、办理医疗费用清单。就诊结束后,要在医院窗口办理好缴费单据,并打印一份详细的费用清单。
4、盖章。找到医院的相关部门,将以上材料盖上医院的公章。这一项非常重要,印章是对材料真实性的一个证明。
5、特殊情况:若是在多个医院就诊,还需出示各个医院的证明材料。
三、事后补办材料的流程
若是在就诊期间没有想到准备报销材料怎么办?那就需要再次到医院重新办理了。
首先,带上身份证和病例找到原来的医生,请医生开诊断证明。若是病例和其他检查单不慎丢失,应持本人身份证去医院病历室复印病例和其他材料,再让医生开诊断证明。其次,将就诊期间的清单按上述流程盖上医院公章即可。原则上应由本人亲自办理手续,若有特殊情况,也可由直系亲属出示证明材料代为办理。
其实,医疗保险报销需要的证明材料办理很简单,只需记住两个要点:保存好所有的医院清单、盖上公章。
四、异地医保怎么报销
许多在外地的人们对于在异地如何报销医保表示有一定难度,流程较为复杂且大多数人都不知道该如何进行异地报销,接下来小编就来告诉大家在异地怎么样用医保报销吧。
1、异地医疗保险报销条件
(1)申请人属于已办理参保手续、足额交付医疗保险费后次月的1日起享受规定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
(2)参保单位、参保人未足额交付或中断交付医疗保险费的,自未足额交付或中断交付的次月1日起,参保人停止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医疗保险待遇的申请人,可继续使用其个人账户余额;
(3)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参保人在内地就医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4)参保人应在医疗费用发生之日(住院从出院日)日12个月内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2、异地医疗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1)原始收费收据(原件1份);
(2)费用明细清单(原件1份);
(3)门诊病历(复印件1份,验原件);
(4)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份,验原件);
(5)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当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6)参保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原开户工行、建行、农行、中行等)(复印件1份,验原件)。
(7)市外医疗费用审核报销(经核准转诊市外医院的住院费用报销)。
3、异地医疗保险报销程序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而当场又不能补正的,受理部门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一次注明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受理机关接收申请材料后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补正材料后,可重新申请;
(3)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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