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养老保险是保障人们晚年生活的一种基本险,目前已经成为很多人必买的保险种类之一。养老保险一般会使参保人在退休后受益多年。但是如果在这个期间参保人去世了,那养老保险又该何去何从?
一般来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死后,无论是在工作的时候死亡还是在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时候死亡,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是可以让法定继承人继承的。
具体的情况如下所述:
1、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身故后,其养老保险里个人账户的那部分余额是可以全部一次性交付给参保人的法定继承人的。但是纳入统筹基金的那部分比例,也就是之前由公司交付的那部分不退还给个人账户,因此,继承人也不能继承。
2、继承人或者受益人想要获得死亡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本息余额,需要带着相应的材料到社会保险事业局填写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申请表。值得大家注意的是,办理这个申请需要提供的的材料有:死亡人员的单位证明,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医院或者公安方面开具的死亡证明。
办理人或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能够证明与死者关系的证件的原件以及复印件,还有继承人的户口簿,结婚证或者公安开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最后便是继承人的银行户头和收款账号。总而言之,只有有了以上这些材料,才可以依法办理养老保险金额的继承业务。
3、参保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离职人员,在死亡后都可以获得按规定发给的丧葬补助金,供养直属亲系抚恤金。而且费用不用在个人账户余额里扣除,也不需要工作单位提供,而是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出。
一般来说,丧葬补助金通常是年度职工的月平均工资,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额则不会超过死亡人员生前的一个月月工资。最后要提醒大家的是,这个在职和离职人员中并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
通常而言,养老保险参保人死亡后,继承人只要带着合法的证件和证明就可以顺利理赔,得到相应的赔付金额,这就是参保人去世后养老保险的“归宿”。
小益有话说:在购买保险的时候,要结合自身的实际需求情况和经济综合能力,切不可盲目选择,从众购买,适合自己的且能够带来保障的才是好保险。有任何关于保险的疑问请咨询小益热线:400-883-6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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