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开发是城市化一个必要的进程,特别是在农村中,很多农民的农用土地都被征收为非农用土地。我们都知道,对于普通农民来说,土地是他们主要的收入来源,更是他们晚年生活的一大物质保障。如此说来,农民们们用以谋生的土地就不属于他们了吗?晚年生活也没有保障了吗?当然不是!国家在进行城市化的同时,定会为民众做好保障工作。为了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国家出台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以保障农民的权益。对于很多朋友来说,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还是一类比较不常听闻的养老保险,那该险可以为失去土地的农民提供哪些养老保障?
一、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定义
农民失去土地后,多会出现收入来源不稳定的情况,而现行的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无力考虑和承担失土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
为了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我国各地相继出台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
各地政策实施有所不同,一般按照不同的年龄段采取不同的缴费比例,按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缴费数额,并且逐步提高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一般条款如下。
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
失地农民指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a而导致失去全部或部分土地,且征地时对所征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的人员。
规定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失地农民方可自愿参保,年龄以居民身份证登载的出生日期为准,征地时间以征地批文为准。
三、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待遇
对于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上,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上的失地农民,地方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每年养老保险金水平。
按15年期限,从政府土地征用收益中扣除一部分资金用于养老保险费用的支付,个人不负担缴费。从失地的当月起,开始领取养老保险。
对于男性年龄在45-60周岁之间,女性年龄在40-55周岁之间的失地农民应加入到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项目中。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与失地农民实际年龄之间的差额即为实际缴费年限。每年所需缴纳的费用由政府,集体,个人三方共同承担。
政府负担的部分从政府土地征用收益中扣除再加专项的财政拨款,集体承担部分从土地补偿费和集体经济积累中提取,失地农民个人缴纳的部分每年定期自我支付。
温馨提示:在实际保险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人士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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