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老病死乃人生不得不面对的事情之一,对于衰老和疾病,我们能做的只有延缓,而非杜绝。因此,面对衰老和疾病,我们应该持有乐观的态度,另外在年轻有能力的时候也应该及早为晚年的生活做好资金准备,养老保险的配置更是不可忽略,因为这是养老金的来源。那么,若是参保人年岁已至,去世之后的养老金能否再领取?
一、去世之后的养老金能否再领取?
企业退休人员去世,除了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以外,还要注意这种情况,避免损失。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也就是说,如果企业退休人员去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还有余额,还可以依法继承。像那些刚退休没有几年的退休人员去世,都可以依法继承余额里面的钱,所以大家要注意这种情况,不然拿不到钱。
二、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需要哪些材料?
(一)死者的死亡通知书;
(二)火化证;
(三)死者的退休证、社保卡、身份证;
(四)死者亲属(合法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和户口本。
三、关于丧葬费和怃恤补助金的注意事项
(一)退休人员去世后,尽快到社保局办理养老金停发手续。如果继续领取养老金,属于骗保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不仅要追回养老金而且还要受到处罚。
(二)装备好刚才所说的4份材料,到社会局申请办理丧葬费和抚恤金。
另外,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领取方式和领取所需材料已为大家在上方内容介绍了,大家可以适当参考,当然,具体事宜还是跟根据当地的养老金领取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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