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医保中心了解到,2016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已正式开始,办理参保登记及低保、重残人员验证的居民请就近到户口所在地的市、区医保中心办理,已经参保的居民可以办理续费。
据了解,续费可选择现金及 社保卡 代扣两种方式。选择现金缴费的居民可以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医保卡、社保卡之一即可)在缴费期间内到农业银行各营业网点缴纳现金。用 社保卡 代扣缴费只限于在市本级(不含三县及区)参保并与农业银行签订代扣协议的居民,需要在2015年12月10日前将医保费存入 社保卡 的农行账户中,过期无法代扣。
缴费标准为0至18岁居民和儿童,每人每年50元;18至60岁以下居民,每人每年240元;60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150元。医保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参保缴费时间是2015年10月8日至12月20日,逾期不能办理。参保居民如果想了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可以就近到街道办事处或社区领取宣传材料。市医保中心城镇居民征缴科办公地址迁:建设大街36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行政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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