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从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国务院选择在79个城市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并于2010年在全国全面推开,大连市已被确定为试点城市之一。目前,市劳动保障部门正会同政府有关部门抓紧研究拟定相关政策,争取3年内让医疗保险在我市城镇居民中实现“全覆盖”。
据了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包括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为了尽早实现医疗保险在我市城镇居民中的“全覆盖”,市劳动保障局借鉴兄弟省市经验,初步草拟了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方案。今年3月,该局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了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情况和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准备情况,市人大常委会给予充分肯定。我市将正式出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目前,这一政策正处于进一步完善中。
根据国家有关精神,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坚持“低缴费、保大病、全员参保,以收定支、收支平衡,整体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今年拟将低保人员、中小学生、大中专院校学生纳入医疗保险,争取3年内将其他城镇居民全部纳入医疗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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