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南京市人社局了解到,南京将调整2016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老年居民的筹资标准提高20元、其他居民的筹资标准提高50元、学生儿童的筹资标准提高80元、大学生提高了70元,从明年1月1日起执行,涉及约110万参保人员。
记者了解到,此次居民医保筹资上调,老人和其他居民个人缴费金额不变。老年居民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840元提高至860元,其中,财政补助提高到460元,个人缴费不变仍是400元。其他居民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860元提高至910元,其中,财政补助提高到430元,个人缴费仍是480元。学生儿童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500元提高至580元,其中,财政补助为430元,个人缴费由120元提高到150元。
大学生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480元提高至550元,其中,财政补助430元,个人缴费提高到120元。学生儿童的门诊待遇也有调整,报销费用段由0-300元调整为0-400元,这意味着扩大了学生儿童门诊基金支付费用段范围,门诊能多报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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