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吉林银保监局发布四张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存在虚列营业费用的违法行为,中华联合财险松原中心支公司和平安财险吉林中心支公司停止接受机动车辆保险新业务三个月。
罚单显示,经查,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中华联合财险松原中心支公司在营业费用项下列支业务宣传费合计251.37万元。
其实际用途与会计凭证所记载的经济事项不符。
对此,吉林银保监局责令该中心支公司停止接受机动车辆保险新业务三个月。
时任中华联合财险松原中心支公司总经理鲁跃光被罚10万元。
平安财险旗下支公司也因同样问题遭到处罚。
另一份罚单显示,平安财险吉林中心支公司存在虚列营业费用的违法行为。
经查,2018年平安财险吉林中心支公司在营业费用项下列支业务宣传费、服务费合计334.48万元。
其实际用途与会计凭证所记载的经济事项不符。
针对于此,吉林银保监局决定责令平安财险吉林中心支公司停止接受机动车辆保险新业务三个月。
同时,时任该支公司总经理黄伟明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对上述违法行为承担责任,由此被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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