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参保职工基本医疗,缓解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对医保基金的压力,江苏省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开始着手调整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实施分类管理,今后因打架斗殴发生的费用等七大类医疗服务项目将被剔除医保付费范围,需参保人员自付款。
支付标准划分3大类
据介绍,依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和支付比例的不同,调整后江苏省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分为不予支付(丙类)、部分支付(乙类)和准予支付(甲类)三大类。江苏省确定,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服务项目(丙类)共有7类;部分支付费用的诊疗服务项目(乙类)共4类;《医疗服务项目支付标准》中除了上述两类以外的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均准予支付(甲类)。
4类项目支付标准地区自定
一是,综合医疗服务类,主要是三等以上床位费、特殊护理费;二是医技诊疗类,主要是大型仪器设备检查费、造影镭、核素内照射类;三是临床诊疗及手术项目类,包括皮肤、血管、骨、骨髓、角膜、瓣膜、肾移植诊疗及手术项目;涉及各类电子内窥镜和腔镜下诊疗项目,经心脏、血管介入的诊疗项目;其他一次性单项费用在200元以上的诊疗项目等;心脏激光打孔、射频消融等手术、起搏器、人工关节、血管支架等体内置换的人工器官、置放材料手术;透析治疗、体外震波碎石、高压氧治疗;应用X刀、伽马刀进行治疗的项目。四是特殊医用材料类,包括临床诊疗手术项目在部分支付范围内,手术中使用和置入的特殊医用材料;纳入省物价、卫生部门明确规定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的特殊医用材料,由各统筹地区根据本地实际确定报销范围和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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