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上路不是一件小事,事关生命财产安全,拥有驾照则是驾驶机动车上路的前提。了解驾照的朋友都知道,新申领的驾照总共有12分,这12分对于车主来说可是很宝贵的,但是有些驾龄较少的车主还是会因为缺乏驾驶经验而使驾照的分数流失,有的驾照甚至已经被扣满12分了。针对驾照扣分已达12分这样的情况,若是车子发生交通事故,也投保了车险,保险公司会赔付吗?请看以下这则案例。
一、案件导入
2017年9月份,储某和某保险公司签订车险保险合同。保险期是2017年9月9日-2018年9月9日。在2018年2月25日的时候,保险公司接到储某的父亲报案,称车辆在道路边沿石头护牙相碰撞致车辆受损。
2月26日的时候,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到交管部门了解情况得知该起单方事故的驾驶人为车主储某本人,但是储某驾照在2015年7月22日就因记满12分处于超分和停止使用状态。在2月26日,也就是保险公司调查当天,储某父亲再次打电话到保险公司,称事故发生时候损失较小,能够自行处理,所以申请撤案。
2018年3月13日的时候,车主储某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索赔申请,赔偿车辆损失8万余元。之后保险公司出具书面告知书是拒赔。车主不服,把该保险公司告到了法院。到法院又经历了一审二审,一审法院判保险公司赔钱;二审法院判保险公司不赔钱。
二、法院判决
(一)一审法院判决的理由:
1、保险公司没有和保险人说明“驾照过期,丢失,损坏,依法扣留,暂扣和扣分达到12分,不可以驾驶机动车”。
2、现在有的证据无法证明储某知道自己已经被扣满12分,是处于不能驾驶机动车状态。
一审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储某保险金89890元,还要承担案件受理费。而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再次提起上诉。
(二)二审终审法院的判决认为:
原告车主相关的陈述是不符合基本逻辑的
1、查明车主在2015年7月22日就持本人驾照扣满12分,并当日缴清了全部罚款。一审法院陈述中储某说的自己不知道自己扣满12分,因此属于陈述不实。
2、事故发生以后储某让其父亲“顶包”向交管部门还有保险公司报案。表示车主储某已经知道自己驾照扣满12分,顶包是逃避交管部门处罚和规避保险公司拒赔。
温馨提示:在实际保险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人士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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