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险案例1:家住南京仙林区的夫妻两人出国旅游,报名时旅行社告知“送保险”,夫妻两人因此没有再买任何旅游保险。然而不幸发生了,在参加自选的潜水项目时,不会游泳的妻子呛了水,而此时她所在水域下面恰好是一条深沟,妻子不幸身亡。因为有送保险的承诺,回国后,老公向旅行社索赔,此时,旅行社才说明送的是本该就是旅行社购买的“旅行社责任险”,自选活动不在理赔范围。然而,最终法庭认定,旅行社没有事先告知所送保险险种,当地旅游接待人员没有说明潜水项目参与者需会游泳,没有告知潜水区域有深沟,旅行社有赔偿责任。
旅行险案例2:上海某游客随团到泰国旅游,晚上外出自由活动时被当地一辆摩托车撞倒,紧急送入医院后,终告不治,不幸身亡在异国他乡。后来,肇事的摩托车主被抓到,死者家属顺利获得赔偿。同时,家属要求组团的上海某旅行社进行赔偿,理由是游客是随团赴泰国旅游遇上车祸而不幸身亡的。旅行社坚持死者是在自由活动时遭遇车祸,不在旅行社责任险赔偿范围内,然而,由于这位游客是旅行社的熟人,出游前没有签订任何旅游合同,没有购买旅游意外险,最终,由于旅行社的失误,这家旅行社赔付80万元。
保险提醒各位旅友,以上两个旅行险真实案例就可以足够说明旅行社意外伤害险不是全部保障,我们在办理任何险种的时候都要注意险种的保障范围以及赠送的险种的保障范围,不要因为是赠送的选种就选购其他保险产品,我们要看这个险种主要包括的具体内容,根据我们的实际情况办理其他的的险种,更全范围的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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