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新闻早知道,早知道早打算。下面就让我们来一览今日保险资讯。
一、银保监会明确保险公司相互代理规则
银保监会中介部本周向各银保监局、各保险公司下发《关于做好保险公司相互代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了保险公司相互代理的具体要求。《通知》规定,保险公司代理其他保险公司保险业务,应当由法人机构报银保监会核准,分支机构在法人机构授权下开展相互代理业务。经银保监会核准后,保险公司到其法人机构所在地银保监局领取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下称许可证)。
许可证有效期三年,保险公司及其省级分支机构应当在每年度结束后30日内通过银保监会规定的监管信息系统提交上年度保险代理业务情况报告。2019年10月1日前许可证到期的保险公司,由其法人机构向首次取得许可证的银保监局申请延续许可证。2019年10月1日后许可证到期的保险公司,由其法人机构向银保监会申请延续许可证。
一家财产保险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只能代理一家人身保险公司业务,一家人身保险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只能代理一家财产保险公司业务。保险公司为保险集团内其他保险公司代理保险业务的,代理保险公司家数可以多于一家。
二、政策性保险应突出体现引导作用
近日,为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联合发文,部署完善生猪政策性保险政策,提高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保额,暂时将能繁母猪保险保额从1000—1200元增加至1500元、育肥猪保险保额从500—600元增加至800元。
此举旨在通过保险机制,引导养殖户稳定生产,平抑猪肉价格波动。业界普遍认为,随着近年来自然灾害的频发,对于公共性或者准公共性的风险,需加快农业保险和巨灾保险发展步伐,其中要突出政策性保险的政策引导作用。
保险是经济社会风险管理的关键一环,虽然我国已是第二大保险新兴市场,但是公共性风险防范机制依然不健全,相应的保险产品服务难以满足巨大的需求。比如,在2008年汶川地震中,保险赔偿不到直接经济损失的1%。2018年台风“温比亚”来临时,寿光蔬菜大棚也暴露出参保率过低的情况。针对巨灾的政策性保险安排,一方面是为了构建系统性的风险防范机制,另一方面是为了加强对市场主体参与的政策引导,从而壮大市场。
就面临的自然灾害而言,农业风险具有明显的公共特征,这使得农业保险具有一定的准公共物品性质。农业保险可降低种养殖业风险成本,增加供给,使得农产品价格降低,其受益者不仅仅是投保的种养殖户,社会上的消费者都可受益。同样,农业保险的风险远远高于一般风险,一旦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发生,商业保险公司往往难以支付其巨大的风险成本。
今日保险相关讯息大家都了解了吗?只有了解保险业才能更加了解保险的近况,才能更好地购买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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