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类繁多且复杂的车险已经足以让广大普通车主望而生畏了,新能源汽车的普及,更是让新能源汽车车主雪上加霜。原因很简单:新能源汽车保险更加复杂,而且正面临一种看似不公的“高保低赔”的现状。
所谓的高保低赔,也就是让新能源车主按照补贴前的高价格投保,理赔时却按照实际支付的低价格理赔。专家认为这是典型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高保低赔。
不懂车险的车主多,不懂新能源汽车保险的车主更多
2019年6月,北京的贾先生购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原价22.2万,补贴后价格约为16万。根据车险保单显示,车损险的保额为补贴前的22.2万,加上第三者责任险,首年保费达5400多元。“我不太懂保险,投保时保险公司没有提醒过我,是按补贴前的车价计算保费的。”贾先生说。
像贾先生这样不懂新能源车险的车主很多,新华网记者在北京、上海等地随机采访了几十位新能源汽车车主,其中大多数都是在翻看保单时才发现按照高价投保。
天津市有一个高保低赔的保险理赔案例
根据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发布的一起案件显示:李某用6万元购买了16万的纯电动轿车(国家补贴10万)。投保时,李某是按照16万投保的,在保险期间内,李某发生单方交通事故,车辆全损。理赔时,保险公司仅同意赔付6万。
除了高保低赔,新能源汽车保险的不规范之处还包括续保环节。
一位特斯拉电动汽车车主告诉记者,首年保费高达9000多元,相比燃油车高了不少。北京新能源汽车车主刘先生说,燃油车第二年的保额较上一年约有10%的折损,而新能源汽车在第二年续保时无折损,保额仍与新车购置价相同。
新能源汽车单均保费比普通汽车高
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分析资料显示,新能源汽车单均保费高出非新能源汽车21%。从单均保费看,购置价在10万元至30万元之间的家用新能源汽车单均保费高于传统汽车。
高保低赔违法保险法
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认为,高保低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邱宝昌举例说,一辆实际价格为20万元的新能源汽车,补贴8万元后,消费者支付价格为12万元。“消费者有权选择按照20万元投保或按照12万元投保,对此保险公司应将选择权交给消费者。”他说,发生事故车辆全损后,投保多少,就该赔多少。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研究中心主任王绪瑾说,保险公司承保时把补贴算进去,理赔时把补贴扣除掉,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保险公司应如实告知投保人相关情况,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公平交易权。
保险公司也有难处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国内针对新能源汽车在保费计算上,也没有统一规范。不同保险公司、不同地区都有差异。从上海多家保险公司的运营情况看,该地区新能源车险是按照车企上传到平台的官方指导价来确定保额的,也就是补贴前的车价。
“各地补贴有差异,最终消费者实际支付的车款会有差异。所以我们统一按照官方市场指导价计算保费,就是补贴前的价格。”上海一家大型保险公司内部人士告诉记者。
新能源汽车应该有专属保险
保险业内人士坦言,新能源汽车的车身结构、零部件构成、电池续航里程等与传统汽车差别较大,保险风控难度远大于传统车辆。新能源汽车应该有专属保险。
业内人士建议,新能源车险专属保险不仅需明确规定按照补贴前还是补贴后的价格承保,还需明确赔偿界限,在车损险中对新能源车电池自燃、短路、碰撞损失等风险及其赔偿标准进行判定。此外,还需调整新能源车险和传统车险条款“不适用”的内容。例如,机动车辆保险的除外责任中有“高温烘烤”“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等,但新能源汽车很少出现这些问题。
在国家提倡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大环境下,新能源车主的队伍正变得越来越庞大。据权威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6月,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344万辆,占汽车总量的1.37%。令据另一份权威数据显示,2019年1月至7月,新能源汽车产销70.1万辆和69.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9.1%和40.9%。从保费规模看,2013年至2017年,保险业承保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年均增长78.6%,2017年保费规模为101.6亿元,增速为50.4%。
面对越来越庞大的新能源汽车市场,确实有必要规范新能源汽车保险。规范时既要考虑新能源汽车的特殊性,也要保证公平公正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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