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不仅是最常见的人身保险,同时也是一切险种中,原保险保费收入最高的险种。人寿保险介绍起来有点复杂,有鉴于此,为各位奉上虽然简单,但绝对权威的人寿保险险种介绍!
人寿保险险种的分类
人寿保险险种主要包括:普通人寿保险、新型人寿保险、年金保险、简易人寿保险和团体人寿保险五类。下面为各位一一介绍。
一、普通人寿保险
普通人寿保险包括:死亡保险、生存保险、两全保险。
1、死亡保险。
死亡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它分为定期寿险(定期死亡保险)和终身寿险(不定期死亡保险)。
1.1、定期寿险: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限为固定年限。若被保险人在约定期限内死亡,保险人即给付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届满时仍然生存,则保险合同终止,保险人无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亦不退还已收取的保险费。价格较低保障较大是其最大优点。
1.2、终身寿险: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限为终身。无论被保险人何时死亡,保险人都有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其最大优点是被保险人可以得到终身保障。如果投保人中途退保,可以得到一定数额的现金价值(或称退保金)。
按照交费方式,终身寿险可分为普通终身寿险、限期交费终身寿险和趸交终身寿险。
①普通终身寿险:终身分期交付保险费。
②限期交费终身寿险:保险费在规定期限内分期交付,期满后不再交付保险费,仍享有保险保障。交纳期限可以是一定年限,也可以规定交费到某一特定年龄。
③趸交终身寿险:投保时一次全部交清保险费。它是限期交费保险的一种特殊形态。
2、生存保险。
生存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当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时仍然生存,保险人负责给付保险金。生存保险主要为老年人提供养老保障或者为子女提供教育金等。年金保险是一种有规则、定期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生存保险。
3、两全保险
两全保险也称生死合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或保险期满时生存,保险人均给付保险金的人寿保险。两全保险结合了定期死亡保险和生存保险两种形式。
两全保险的储蓄性极强,其纯保费由危险保费和储蓄保费组成。危险保费用于保险期限内死亡给付;储蓄保费则逐年积累形成责任准备金,它既可用于中途退保时支付退保金,也可用于生存给付。既有死亡保障,又有生存保障的两全保险不仅使受益人得到保障,同时也使被保险人本身享受其利益。
二、新型人寿保险
1、分红保险
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
2、投资连结保险
投资连结保险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寿险。它是寿险与投资相结合的新型寿险。
3、万能保险
万能保险是一种交费灵活、保额可调整、非约束性的寿险。万能保险保单持有人在交纳一定量的首期保费后,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任何时候交纳任何数量的保费。只要保单的现金价值足以支付保单的相关费用,有时甚至可以不再交费。而且,保单持有人可以在具备可保性的前提下,提高保额,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降低保额。
三、年金保险
年金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并按约定的时间间隔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
养老年金保险是指以养老保障为目的的年金保险,保险合同约定给付被保险人生存保险金的年龄不得小于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相邻两次给付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一年。按约定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且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的间隔不超过1年(含1年)的人寿保险。
四、简易人寿保险
简易人寿保险是指用简易的方法所经营的人寿保险。它是一种低保额、免体检、适应一般低工资收人人群需要的人寿保险。简易人寿保险的交费期较短,通常为月、半月、周。凡参加简易人寿保险的人,保险金额都有一定的限制,且不用经过身体检查。
为了防止逆选择,简易人寿保险大多采用等待期或削减给付制度,即被保险人加入保险后必须经过一定时期,保险单才能生效;若被保险人在此期间死亡,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或减少给付金额。简易人寿保险的保险费率略高于普通人寿保险的保险费率,其主要原因包括:免体检造成死亡率偏高;业务琐碎使附加管理费增加;失效率较高,使保险成本提高。
五、团体人寿保险
团体人寿保险是用一张总的保险单对一个团体的成员及其生活依赖者提供人寿保险保障的保险。在团体人寿保险中,投保人是团体组织,被保险人是团体中的在职人员。
团体组织作为投保人,组织在职人员集体投保,团体应为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独立核算的单位组织;在职人员是指在投保单位领取工资的正常工作人员,已退休、退职的人员不应参加团体保险;临时工、合同工虽然不是投保单位的正式职工,若单位要求投保,保险人也可以接受。
以上便是人寿保险险种的主要介绍,更多知识敬请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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