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监管为民理念,切实维护银行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4月16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通报了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华财险”)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例。
2019年5月以来,中华财险保证保险投诉集中爆发。经查,中华财险上海分公司在承保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信用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中,存在以下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一、未在收到消费者理赔申请后告知消费者理赔程序和所需材料,也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作出是否赔偿的核定,违反了《保险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二、与不符合互联网金融相关规定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开展信用贷款保证保险业务,违反了《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
中华财险向监管部门报送的信用贷款保证保险条款的被保险人为“(一)经银行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开办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二)依法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但其承保的信用贷款保证保险的被保险人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个人出借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
中华财险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等基本权利,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引起警示,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19〕38号),承担主体责任,层层落实,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开展经营活动,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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