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日前下发了《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将监管重点指向银行理财产品在非标准化债权资产领域的投资行为,这种投资一直被视为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风险隐患。 所谓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是指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等。 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可以起到扩大信贷投放数量的作用,规避调控部门的信贷额度管理,并且有可能使金融风险跨机构转移。去年末我国银行理财产品余额达到7.1万亿元,有银行分析师估计其中可能有2万亿元的理财产品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风险隐患特别值得关注。 《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应实现每个理财产品与所投资资产(标的物)的对应,做到每个产品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单独管理指对每个理财产品进行独立的投资管理;单独建账指为每个理财产品建立投资明细账,确保投资资产逐项清晰明确;单独核算指对每个理财产品单独进行会计账务处理,确保每个理财产品都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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