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市被确定为首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 为全面实现城镇居民人人享有医疗保险的目标,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与要求,省将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其中,市被确定为首批试点城市。
省城镇居民总人口2582万人,其中,离休人员8.02万人,退休人员204.45万人,职工总人数557.83万人,高校在校学生74万人。试点范围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的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均可自愿参保,重点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支出。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后,预计全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人群为1737万人左右。
按照中央有关政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医疗消费需求确定,实行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的办法,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对职工家属参保可以给予补助,国家制定补助费用的税收鼓励政策。试点城市居民参加基本医保,政府每年按不低于人均40元标准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从2007年起每年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中西部(省属于中部)地区参保的城镇居民按人均20元给予补助,在此基础上,对非学生儿童的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老年人等困难城镇居民参保所需家庭缴费部分,政府每年再按不低于人均60元标准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每人每年补助30元;属于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儿童参保所需家庭缴费每人每年不低于10元,原则上逐步由政府承担,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人均5元给予补助。
费用支出将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确定支付范围和比例,保持收支平衡。用于支付医保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明确分担比例,完善支付办法,支付医保范围以外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补充医保、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和社会慈善捐助等方式解决。 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目前正在积极酝酿中,今年第四季度有望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
买保险就赶紧登录保险在线商城(www.cpic.com.cn)吧,惊喜多多!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