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上重特大疾病,社保报销后自付部分的医疗费依然高企怎么办? “重疾商业险”来帮忙。昨日,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针对部分参保人医疗负担较重的现象,深圳将出台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通过政府采购、集体谈判的方式选定商业保险机构,采取统一购买形式,参保人可自愿退出。
该制度覆盖所有参保人,近1158万医保参保人将受益。发挥商业保险补充作用国务院去年8月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后,广东省保险业的“新省九条”《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也于近日落地,允许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一定比例余额购买商业健康保险。
在这样的背景下,深圳市制定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方案,拟利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购买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目前,深圳市在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还建立了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总体待遇较高。不过,仍存在部分参保人医疗负担较重的现象。
“新省九条”要求,要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对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补充作用,扩大商业养老、健康保险覆盖面和保障人群。探索建立医疗卫生、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的信息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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