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副市长陈彪给经营者颁发“五证”( 即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刻章许可证和社保登记证)。
自2015年6月1日起,深圳正式将社会保险登记纳入商事登记流程。小编了解到,该项服务措施实施以后,深圳商事登记将实现商事主体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刻章许可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一次性、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办理。
据了解,去年12月1日,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联合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公安局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将原由四个部门分别为商事主体提供的四项基本公共服务产品有效融合,共同打造成为一项公共服务精品,推行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刻章许可证“一表申请、一门受理、一次审核、信息互认、四证同发、档案共享”的“四证合一”登记制度。这次是在原“四证合一”登记模式的基础上,将社保登记纳入商事登记,实现“多证合一”,因此又可称为原业务流程的再改造、服务内容的再升级。
在社保登记纳入商事登记流程后,包括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各类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在内的设立业务将采用“一表申请、一门受理、一次审核、信息互认、多证同发、档案共享”的“多证合一”登记模式办理。申请人只需向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多证”联合申请书,就可一次性完成“五证”(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刻章许可证和社保登记证)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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