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重新就业后,仍继续拿失业保险金;医院伪造门诊病历,将门诊病人挂名住院……不少人在打社保基金的歪主意。日前,长沙县人社局出台《关于实施社会保险基金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欢迎市民参与基金监督管理,举报各种侵害社保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
即日起,如发现个人或参保单位、定点医疗机构或协议零售药店、社保机构经办人员等在社保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欢迎向长沙县人社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管部门举报。举报人可采用来访、信函、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举报。举报奖励的标准,查实的社保基金金额在10 万元以内的,对举报人的奖励金额按查实金额的5%予以奖励, 奖励金额最低不少于300 元,最多不超过5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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